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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男子2天4次报警求助!最后却把自己关进了拘留所
2022年3月1日19时27分,分局东城派出所接报110警情:在清城区东城某酒店附近,丢失现金两万元。接报后,东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发现报警人并不在现场,处警民警便向该酒店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却被告知没有发现有群众丢失现金的情况。随后,民警通过电话联系报警人蔡某成,其称并没有丢失现金,随即便挂断了电话。当晚21时22分,东城派出所接报110警情:在清城区东城沿江路某酒店2至3楼发生起火。接报后,东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到场后却发现该酒店并没有发生起火。民警及现场消防人员均通过电话联系报警人蔡某成,但其称并没有发生起火的情况。3月2日10时许,东城派出所再次接报110警情:在清城区东城某酒店附近丢失现金两万元。接着,报警人蔡某成又继续拔打了119火警电话,报称在清城区某酒店三楼起火。接报后,东城派出所及消防人员迅速赶往到场,均发现该酒店并没有发生警情。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蜀黍提醒:“110”,一串有温度的号码,是供群众遇到紧急情况或违法犯罪行为时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最快捷的方式,是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的第一窗口,也是守护百姓平安的第一道防线。然而,随意拨打110、谎报警情则会挤占110报警资源,导致一些紧急事情无法得到及时处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得不到及时维护!
供稿:东城派出所
责任编辑:独角兽